先说,我不是跟风。而且,这是我认为中立的看法:
最近发现马来西亚部落格来了一场风雨,连身在新加坡的我隔山观虎斗了也感觉到火爆味,还啧啧称奇(以为要上演下雪对垒 Steven Lim 的大马版)。长话短说,前些时候新晋部落格世界的A常在各“大”部落格“随便”留言(就是随便留了个心型或文不对题的留言)而引起版主们的反感。接下来版主们就抗议此类留言而紧接着间接性揭A的疤,说A的部落格浏览量与留言太不对称,意思就是说A想学植物一般自我灌水成长(就是在自己的部落格内,以外来者身份留言),想以假象制造人气而迅速窜红。接着,因为有几位版主写了“公告”指他们不想,也不需要此类留言后,就有很有可能是A的粉丝假别人名义(如黄明志等)到那几个部落格留言臭骂某几位版主。然后呢,A就宣布说她伤心到不想再写部落格了。。。
详情可以参考沉默的吟游诗人写的这个留言事件记事簿。
先问一下,你对留言的定义是什么?我本身认为留言与意见还有评论是两回事。若是你的部落格帖子下边可以让人“留言”,那么你可不能要求读者针对那个题目发表了;意见与评论则不然,就是需就某些课题发表。好象网络上的那些什么留言板也只是让人家留个言,也没什么规定,最重要是不要抵触到别人的利益。而人家若是想红得快到处宣传而乱乱留言留到你的地盘的话,我认为自己打扫一下就好咯。打个比方,我住的单位几乎每天都会收到那些房屋经纪的宣传字报。本身是不需要,所以顺手就丢;甭须大费周章去追问那些经纪为何偏偏选中我吧。毕竟自己的邮件信箱是一直开着等待“有建设性”的邮件,总不能为了阻止那种对你没用,或是不要也罢的宣传工具而关闭它。
我只相信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 - 若是那个宣传手法带我到一个不适合我的地方,那么我也不会久留咯。须知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你若是觉得那人的部落格经营得不好,也不用去浪费未来时间再光顾,选择是自己的嘛。。。不过现实又不是那样,我觉得有些人属于“犯贱”型 - 明明知道那部落格不合自己口味,但就是喜欢频密地再回去看有什么更不合自己口味的帖子吗(像芙x姐姐的部落格那样),如果有的话则又拿来大做文章。
“那个谁谁谁的部落格没有东西看的,都几天没有更新了。”
“最讨厌看那个谁谁谁的部落格,写到自己很厉害这样。上星期才提到自己酱酱酱,那天 horr 又酱酱酱,不能顶他哩!”
“那个谁谁谁的部落格啊,只会放 Youtube 的短片,都没有创意的。从几个月前看到昨天,只是写了几篇自己的创作罢了。”
你明知道看了会没趣,又有可能会恶心,但又不能自我约束地不去看,那么你真的是败在人家的手上了咯。
拉回来一点说,有些人喜欢以留言数量来衡量某部落格的人气指数这当然不为过。毕竟这可能是最简易的统计方法,因为很多时候你可以一面阅读帖子然后再看看之前的读者的留言。多留言的话,“理论上”也说明之前有很多读者已经阅读了那帖子。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会去提点大家说A的留言很有可能都是自己做出来的,因为大多数都是路人甲乙丙丁的留言,而且很多都是文不对题,好像是在歌颂版主,重要的是很多则留言的时间相隔不远。嗯,可能人家自恋,喜欢自己制造气氛而自我留言其实也没犯法(好像自己写信给自己)。我自己打肿脸皮充胖子是我的事啊,明眼的人一看也就知道我瘦瘦的,不可能有那么胖的脸皮对不对?只要我不去以我的胖脸皮来“号恋”就没事咯。。。你若相信我真的是那么长胖了而找我代言什么增肥广告成功案例那是广告商咎由自取,嘿嘿。。。话说回来,我本身觉得去查看人家的浏览量,然后发个公告来指出A的部落格浏览量与留言数量不分上下(通常很难的啦,除非每个人都留言)就有点,欺负人咯。我的理念是,只要不踩到其他人,人家怎么做都不用紧。都大个人了,若大量的话看到新客乱乱做就提点一下,不用小家子气(我是中肯地说)小题大作咯。
至于那些假别人名义来恶意留言灌水就真的很不可取。要就在1027时敢敢从澳洲飞过来站出来上台说完你要说的话(筹委们,我在尽我的绵力帮你们“拉客”)!不过请记得先付费 RM35,要不然当晚没食物吃又来写 Rap 歌骂筹委。
最后,只希望此风波已经慢慢接近尾声。
10 Responses
Exdeath
18|Oct|2007 1嗯···我提议你去注意一下所有相关事件的时间日期,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毕竟经过压缩的事件报道,始终不够完整。还有那些连接,留言等等都透露很多讯息,这些事报导都无法细诉。虽然到了这个阶段,但是大家还是很努力的保护着当事人,名字丝毫不提(我连性别都没提),无意间提到还会被删除留言,更何况说还有更多更辛辣、更恶毒的内容,早就被一众博客给藏了起来。就像我在当事人的留言里所说得那样,没有人会想要她离开,所以到这个地步也没有人把她给比上绝路,只是希望当事人能够面对。只要当事人肯站出来,没有人回为难当事人的。
顺便在这里回你的留言:
事情老早就告一段落了,那篇是我的第一篇,相信也是我的最后一篇,不过留言讨论如果有必要我还是会留的啦。我只是担心又有人让趋于平淡的事情再次撩起事端,就像这次一样。
chengsun
18|Oct|2007 2很重要吗? 是为了自己博, 还是别人博?
.亮
18|Oct|2007 3谢谢你帮忙拉客。谢谢你解释来龙去脉。
小芳
18|Oct|2007 4我不是很了解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过也觉得那个有心人很无聊咯。
真不明白为什么她要这样做,这就好像在论坛里面,一个人扮演几个角色来为自己讲话,哎。。。。
我最后都是决定搭巴士咯,虽然说是免费的,也不好浪费人家的钱,更何况,飞机是全球暖化最大的凶手之一,我还是乖乖搭巴士。
谢谢你的回复,我们在1027再聊吧!
peying
18|Oct|2007 5我在其他连接的link都留言了,不在这里留言又觉得不好意思。
呵呵~~`开玩笑的。。。。
说真的,留言的多少真的酱重要吗?
我真的不介意留言的多少,重要的是我blog我想blog的东西,管人家如何想哦?
一人几角的扮演技巧过时咯,还有人还在用它?
沉默的吟游诗人
18|Oct|2007 6你好,初次到访兼留言。
先说说我的“报导”。虽然我在自己的文章里尽量保持中立,但是在这件事上我也有参与一小部分(比如到A的部落格留言等),所以究竟中立到什么程度也很难说…。究竟谁对谁错,还请读了我给出的链接里的文章再作判断,毕竟如Exdeath所说,压缩的事件报道,始终不够完整。
kai
18|Oct|2007 7这几天放假,所以就很有空地去看看。事情应该是告一段落了啦。。。
我蛮喜欢你发表的意见,中肯和客观。
我心中只想问问,这部落格的游戏规则,是谁说了算呢(除了违法的之外)?
哈,就让风波就随风而去吧。
大家上了宝贵的一课啦。。。
继续blog!!!
思斌
19|Oct|2007 8说真的,我知道自己读的应该不是很完整,而只是以压缩性质的精简篇来抒发自己对这件事浅浅的看法。其实,我有尝试去阅读几个相关部落所连接的部落格文章sss,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那么多篇,连接过来衔接过去,有时还连续开启了几个已经读过的文章了 -_-” 不过,大多数都蛮情绪化的,而且有些根本都没有新的内容。所以呢就打退堂鼓,以精简篇来做参考留感。
对,可能我不是当事人,所以也没领教过特别招待;而且可能很多事都已给掌柜的收藏起来了。所以呢,我看的东西不完整。。。但我是就我所看到的浓缩版故事写下我的“中肯”感想咯,也没说谁对谁错啦,各自有理就是了。我不是没读清楚就评论,是因为我没有缘分理解全盘的来龙去脉(也认为没什么理由去深入考究来做个评审,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嘛)。但是你们可以对我的看法(不要以此事来当背景)给些意见
我的一句话:“若是人家的意图并不是要踩你的话,你先踩人就不对。”在此事件,我不明了谁先踩出第一步,因为了解不深入。但是很明显的,恶意留言一定是错。
哈哈,此事件也点缀了马来西亚部落格精彩的世界。而且重要的是大家上了宝贵的一课,改次“留言”小心点。
HARRIET
22|Oct|2007 9哦,这样哦.
我略闻此事,看来年事已高,竟然没有感觉.
我的部落格更新还蛮勤的,所以算是勤劳的BLOGGER.本来以为真的自己太得空,但是原来很多人都很得空.
回想我写BLOG的本意,是练笔,是抒发心情.让朋友上来谈谈,然后结识一些真正的朋友,
当然,每个人的本意不同,有些人想结识朋友,有的人想变红.没有对错啦,只要没有伤害.(我跟版主想的一样.)
哦,庆幸自己不红,因为我无力招架别人的捣乱.
乱说一通,是要表达自己对祖国的关心.哈.如此而已.
劉小姐
17|Feb|2009 10※ 室內裝潢 : 木工 【自做】 10年以上 裝潢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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