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认为这个城市有三大自由 – 红灯区行业自由、软性毒品自由还有同性恋自由。除了第三项(当然啦~),前面两样我都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

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Red Light District)其实不是我想象中的大,照着地图的比率看应该也不过是 300米长 x 150米宽的几条街巷组成的区域。若拿新加坡的“合法”红灯区芽笼(Geylang)来比较的话,范围是有点小了(同样比率的 Google Earth 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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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些东西是贵精不贵多,占地阔并不代表什么。以旁观者的眼光来说,两边的运作方式还有硬体设施都不太一样。不过先说好,阿姆斯特丹是世界闻名的级别,我不是想拿芽笼来跻身世界列强;只不过是因为自己见识浅薄(虽然也看过巴黎和苏黎世的红灯区),所以随便拿来比较作参考:

-先说说新加坡的 Geylang。大多数“业者”都站在路旁招揽生意。待生意伙伴同意成交后则到别地“另起炉灶”来生“干柴烈火”。不过间中当然也有些执牌的“龟公”会站在路旁找生意。

-阿姆斯特丹驰名的是橱窗女郎。意即“业者”会在橱窗内摆弄风骚任君选择,条件谈妥完毕后就请君入瓮。窗帘一拉上,两人在里边有什么精彩是我们都不知道的。反之站在路旁守候生意上门的“业者”则占比较少数。


白天,休业的“橱窗店铺”

然后当地的红灯区也不乏情趣店、“特级”影碟出租店,挂着”Live Sex Show”招牌的酒吧等类似的周边生意店面。哦,俗语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之前听说“业者”也以祖国来源地区分庭抗礼,但本身是没什么特别留意。毕竟在霓虹灯的照耀下,化上浓妆的“业者”已经让我分辨不出她们原来的样貌会是怎样的了。老实说,有些目无表情的女郎还会给我有一点诡异的气氛,就好像是走在一条被霓虹灯点缀,满是橱窗模特儿道具的小巷上。

不过感觉上 Amsterdam 这里的“业者”整体素质真的是让我大失所望(本来想用“不敢恭维”来形容的)。又或许从另一个角度看,我所看得到在橱窗前骚风弄姿、在呼唤哥儿们的女郎都因为一些理由而无人问津;反之所看不到的优质女郎应该已经躲在窗帘后呼天抢地了。本身认为那些在等待生意上门的女郎都算是浸泡在此江湖行业内的人,所以具备了一些察言观色的本领 – 她们可以分辨得出有潜质的顾客群,和像我一样看热闹的游客。

“先生你们好,我有发票。”

这可是我在红灯区听到最震撼的一句“普通话”。除了是出之一位外国妇女口中但还是字正腔圆不说,想不到“业者”们还可以替你拿张发票,佩服佩服。话说回来,她的三位口操“普通话”目标的中国人也是跟我一样吃了一惊,然后就吃吃地笑着讨论那“发票”。

身在红灯区,我是不把相机放出来的。首先是避免人家误会我在拍橱窗女郎(怕拍后被找麻烦),第二是因为听说这一区的治安比较差些(怕被抢)。但是为了让此游记更有可看性以及让让大家更有参与感,我就冒险在远处(靠近唐人街那边)拍摄两位在白天营业的橱窗女郎。虽然角度很差,但是“没有鱼,虾也是好”(福建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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